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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安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64—3379455;传真号码:0564-3379176
2、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六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3、1.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网站();
4、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6、机构名称:市教体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204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4—3379455;传真号码:0564-3379176;邮政编码:237000。
7、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8、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9、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10、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1、4.受理机关名称。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12、申请人填写《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3、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3379455;邮政编码:237000。
14、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15、(1)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204室。
16、(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17、(3)联系电话:0564—3379455。
18、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64-3379176。
19、4.网页申请。请登录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20、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1、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2、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23、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24、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省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25、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26、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7、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28、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29、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30、1,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1、2,工作机构名称: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办公室。
32、3,办公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5号楼2楼204室。
33、4,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4、7,互联网联系方式:lajy@luan.gov.cn。(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3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哪些情况下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呢?
1、有偿补课:教育部门有严格规定在编老师不允许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如果发现老师有偿补课,可以进行投诉。
2、体罚学生: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3、滥收费: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4、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重要事项的监查督办;负责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信息、保卫、保密、计划生育及教育法制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市直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参与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人事科(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职能:
3、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人事部门拟定就业指导意见并负责推荐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师资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本局相关科室拟定全市高职高专、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制订教育系统学校基建投资计划;指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监测各地教育经费执行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统计;指导管理教育外援经费和教育贷款;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情况;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及直属学校经费预决算;协调国家高等院校学生助学贷款有关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及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安全、国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导办好示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会同有关科室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及市属学校学籍管理;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的使用情况;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参与中小学教师与教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6、统筹规划、协调全市职业和成人教育工作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职业高中学籍;负责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含电大六安分校)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拟定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7、宣传贯彻电化教化教育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的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发展和建设卫星电视教育网、点和远距离教育为各类教育对象服务;发展本地区学校电化教育,为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编制乡土电教教材,搞好电教教材的收、录、引进、管理、编目和交流工作,建设本地区的教材服务网络;对本地区电教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定期总结、交流经验,培训电教人员;指导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政策,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根据本地区实际,指定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完成每周期的教师培训任务,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中小学教师管理和校本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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